先兆早产 早产儿的定义:1962年WHO将妊娠周数<37周作为早产的诊断标准 。我国对早产的定义为妊娠满28周且不满37周分娩者。 确诊为先兆早产的条件:(1)妊娠在28?37周;(2)胎膜完整;(3)宫口开大3cm以内; (4)子宫收缩持续时间不超过30s,间隙为10min以上者。 [详情]
别名: 先兆早产
合肥市妇幼保健院(安徽省妇幼保健院)
石家庄市第一医院
三级甲等